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S21 做人的方法(15)──有關聯必有影響

物與物之間都是單獨的個體,初始時相互之間是沒有關聯的;物之間的關聯可以想作為有事發生才讓彼此產生關聯、互有影響。兩個物之間可以建立的關聯種類要看兩者之間能夠發生哪些事件來決定。人與人之間會有下面幾個事件與關聯的發生:生育(父子)、交往(情侶)、結婚(配偶)、看不順眼(仇家)、認同(朋友)……等等。

清楚與其他人與物之間的關聯、用對的態度面對接觸到的所有人與物是保持和諧的基礎。用錯誤的態度強欲建立起不自然的關係、在不應該做的時候依舊做了某件事、在該做某件事的時候沒做或未做好,就會使得事物之間的關聯失序而形成混亂。像是偷摘公園裡的花朵、將垃圾隨意丟棄、遇到親友視而不見……。

單純的事件失序時不見得會出問題,在很多時候問題都在於環環相扣的事件影響,像滾雪球般地造成連瑣效應而無可挽回。社會新聞裡偶而會看見原本兩個人在路上擦肩而過,因互看不順眼互罵進而互毆,甚至打電話邀集人馬示威,最後由於支援的朋友裡有人不慎擦槍走火而致人於死。觀看這類事件時人們難免會想:如果一開始擦撞時能夠忍一口氣的話就不會有這種後果。

任何的果都有因,從眼前的果探究形成的原因比較容易,但是在因一呈現時就能分析其利弊與影響而找出最理想作法的話,很多後來的事都可以消弭於無形。人生的經驗就在於收集世界上人事物的因果關係資訊,當某個人事物出現在眼前時,快速地分析不同的處理場景會造成哪些不同的結果影響,再從中抉擇出最有利於自己(有能力的話要同時有利於別人)的作法。

平時大量地收集資訊、條理化儲存資訊建立腦中的資料庫,遇到事件時快速分析並列舉出關聯資訊,最後判斷出一個結果最優化的決策。無論在什麼樣的場景,這個簡單的道理卻適用在整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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