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S02 偵測路上人車的流向

路上總有許多車與行人遍佈,要能平安地到達目的地,必須密切注意路上所有物件,務必不要讓自己與他們產生任何的時間與空間的“同時交集”。宣導交通安全時會提醒我們要注意什麼什麼的,但是行車安全總歸只有一句話:去感受所有人車的流向!

在路上要避免只將注意力集中在一點上,因為重心放置的輕重不同會造成反應上快慢不一。我習慣將視線放在約二至四輛車左右的距離前,且只固定在那個位置而不是物件上;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以眼睛的餘光儘量地收集所有可能有例外行進路線的人車,以期快速地做出反應。

同事朋友們公認台北的馬路上要數計程車與公車最為危險,因為他們最常在無法預期的狀況切到不同車道而造成問題。其實計程車與公車的特別行為也是有跡象可尋的:公車除了依路線的左右轉外只有靠站的動作,觀察更前面的地方是否有公車站將會是避免與公車發生碰撞的關鍵;空計程車會在路邊疑似有想搭車的人時靠邊,同樣把注意力放一點在路旁的人就可以避免;有人搭的計程車風險較小,但是也要提防乘客忽然間要求的轉變與車門的開啟,這是較困難的部分。

在路上的累積經驗夠多時,去分析各種車輛的行為並找出原因,就可以在路上判斷該原因是否存在來決定前車是否會有變換車道的動作。當然也會有例外,一次在兩線的慢車道上,我以時速50公里跟在一部靠左邊轎車的右後方,他在某個巷口忽然邊打右轉燈邊右轉,來不及剎車的我只好跟著他的轉彎弧度右轉而避免事故。另一次是以時速70公里通過一個十字路口,結果有部轎車從右方路口闖紅燈右轉然後停車並立即開啟駕駛座的車門,我下意識地繞過車門然後停在不遠的前面。

由於前車的突然變化,造成我的行車路線也跟著立即改變。有時在新聞上會看見駕車者因閃避前車的改變反而遭後方車輛追撞的後果。這兩次能夠化險夷的關鍵在於我隨時使用照後鏡觀察左右兩邊的後方沒有其他車輛,所以才能夠保證自己的變化不至於造成後車的影響。

隨時觀察是否有人車可能影響自己,同時注意自己是否可能影響其他人車,會是行車安全必須的重要保證。(在收集資訊時若感覺可能有風險則不要涉險,因為保守而不躁進只會浪費一點時間,但是判斷錯誤卻會造成一生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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