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6日 星期二

B08 做事的方法(4)──相同的抽取出來,差異的分派下去

現在的社會強調分工,很少再有從頭到尾一人包辦所有事情的情況。例如一張訂單會由業務去接洽合約內容、工程人員去著手設計系統、採購去購買合乎規格的設備、會計會確認所有應付與應收的帳款;以此原則,無論有幾張訂單進來,每個部門所負責的事項都不會改變。從單張訂單的觀點來看,這是分工;改從很多張訂單的觀點來看,同樣的事情集中到同樣的部門處理,這就是抽取。

一張訂單被切割為幾個必要的部分,每個部分都集中給固定的群組處理。業務處理的是接洽合約、工程人員主管設計、採購與會計也各有各的事情要做;所有合約的相同部分抽出給特定人員處理,所有的部分只處理合約特定部分的事項。如果遇到合約出現問題時,再依問題的項目分派給應負責的部門,依該部門的專長來處理特別的情況。

不過以上面的狀況來說,訂單的處理會經歷不同的部門,每個部門都只做好自己的部份再將之依流程給下一個部門。因此會指定一個負責人員來控管訂單這個物件,隨時判斷它目前在什麼階段,是否出現什麼差錯而需要額外指派什麼工作好讓它回到正常流程。這樣的角色在專案控制工作項目的進行者稱為PM(Project Manager),在系統設計裡專門控制功能執行的程式稱為controller。

雖然控管者與執行者可以是同一個人,但是由同一個人兼任容易造成角色混淆,還有工作交接較複雜的情形。工作因抽取而變為數個不同階段的同時,建議指派一個人負責控管該工作項目的進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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