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6日 星期六

W06 做事的方法(16)──對小朋友所說的做事接物摘要

●使用一個物時一定會有一個連帶的動詞,該動詞稱之為一件事。
 例如:拿剪刀、穿鞋子、背書包等。
●物要固定放在一個地方,需要的時候只要找一個地方;如果平時物隨意亂放,需要的時候就得找很多地方,而且不一定找得到。
●每一件事都有一系列的動作要做,而且要依照一定的順序。
 例如:用剪刀時要將拇指與食指伸入剪刀的圈圈、把要剪的東西放在另一側的兩個剪片之間、拇指與食指用力夾起。
●直接使用一個物的事稱之為小事,包含數個小事的事稱為大事。
 例如:整理書桌是大事,因為包括了整理小書架、桌面、抽屜與桌下等四件小事。
●指派一件事時要有能力把它拆解為小一點的事,並各自一直循環到最小的事為止。
 例如:要你整理房間時,意思是要你整理書桌、整理書櫃、整理衣櫥與清掃地面。
●指派給你的大事拆解的定義要跟我想的一樣;當然,會先告訴你定義的範圍是什麼。
 例如:要你整理房間時,不要只整理好書桌就回報說已經做好了。
●做事的範圍要看實際的物有些什麼而加以變動。
 例如:現在的書桌上有小書架,如果換了一個沒有小書架的新書桌,整理書桌時就不用整理小書架。
●要能判斷自己應該做的事是否需要立即動手去做。
 例如:感覺書桌有點亂時,不需要人講就應該自己收拾;睡前與出門前檢查應帶的東西是否都已放入書包。

生活上接觸得到的事物很多,要一件件都在適當的時機做而且要做得好,實在是不容易的事;大人都已經是如此,更何況心性未定的小朋友。整理出做事與接物的原則雖然可以比較明白其原理,但是對真正要做事的細節並沒有很大的幫助,因為會忘的還是會忘、不做的終究不做。理論與實作,不就是像這樣的對照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