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8日 星期一

J13 要堅持作Design Model或是先求完成功能?

文件有時候真的是很麻煩的東西,即使很努力且小心地逐一把物件與方法定義上去,還是可能有修改的時候;有時明明是兩個很相近的設計,但礙於其間的小差異又非得把幾乎一樣的東西再畫上一遍;有時則是希望可以得到兩層間特定物件的追溯關係,卻得在龐大的二維追溯表裡找出自己想要的資訊。

這當然有可能是自己沒能真正領悟出奧義時才有的迷惘,不過在身旁沒有高人存在的時候,一切都只能上網蒐尋相關的資料再憑個人的小智慧硬拗成可以解釋得通的理論,再用實際的專案加以驗證是否有預期的效果。原本認為Rose裡的UML是理想的設計表達,就在專案時程的壓力下也不得不妥協去找出具有用樣意義的記錄作法。

2007/11底設計好專案軟體架構並畫好Package Diagram與Class Diagram表達,就面臨著是否要花時間繼續畫很可能不符合實作的UML圖表。那時一方面寫信向主管回報狀況,一方面思考著要堅持Design Model,還是要先作出系統功能?長考兩小時後還是向現實妥協,以先有實際進度為優先(因為先畫UML再review實在是太花時間);但是準備好隨時可以找人快速地作出足夠文件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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