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1日 星期一

J06 設計沒有限制,但要定義適合自己的規則

人在世上本是自由的,什麼都沒有限制但是太過自由會影響彼此之間的平衡,所以形成了風俗與法律來約束各人的行為。系統開發也是如此,程式設計本來就是在語言的許可範圍內堆疊出功能的需求,可以自由自在地做出任何自己想做的樣子;但是要讓所有的物件依序運行的話,應該要定義屬於他們的常理才能讓它們維持長久。

之前有人說過OO語言既然擁有這個多好用的特性又允許開發人員這麼使用,就沒有不用的道理。我們去外地觀光時,有一條街上什麼商店都有,你有可能每一間店都去看嗎?優先瀏覽自己有興趣的商店,就是依心裡喜好選擇而使用部分事物不是嗎?為了某些更理想的目的而犧牲一部分便利的特性,這會是每個人斟酌是否願意去執行的考量之處。

通往完成系統的路有無限可能,從其中找出一條最適合自己與團隊的路是設計軟體結構者的責任。適合不僅是快速完成而已,還應該兼顧使用、設計、改變、抽離、更換、重用、教學等等。在這段時間的經歷中,我相信已找到最適合自己使用的結構與作法,這便是屬於我自己的“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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