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8日 星期日

G15 程式設計的能力(4)──配置物件、定義動作與輸出入資料

當我們可以正確地拆解動作與物件,同時也瞭解異中求同、同中求異的概念後,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把拆解下來的各種不同的“零件”依概念組合成系統需要的Design Model。這時候還需要參考的設計理論是Design Principle與Design Pattern。

物件的放置與群組化的處理可以根據Design Principle,像是OCP(開閉原則)、DRY(勿自我重複原則)、SRP(單一責任原則)、和LSP(Liskov替代原則)等OO設計原則,期望產生可擴展、可重覆使用、且好維護的系統。在需要達到特定的需求且避免可能的問題時,則套用Design Pattern的設計來塑造具有彈性的局部設計。

接下來就按照物件分析出來的關係,根據動作的先後一一在對應的物件上加上適當的方法;在此同時將傳入的參數、傳回的結果與拋出的例外一併宣告。如果設計的是元件,則建議將可能會有多形使用的方法一併加上,以減少未來變動時再度產生改變的影響。

系統再怎麼做幾乎都能滿足客戶的需求,但是系統要能有彈性、易變動、好維護之類的特性,就全仰賴設計者有多少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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