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N02 資料變化的設計與做事方法的設計

程式設計的目的是要存取資料,這是毋庸置疑的道理。基於這個想法所衍生出來的方法論,簡單地說是先分析出功能裡資料存取的順序與使用方式,再放置處理用的程式;因此我們可以得到資料流動的流程圖,與每個資料流動時的程式處理模組。

這樣的設計可以滿足系統的開發,因為系統最終的目的就是要改變資料;在這個情況下,資料結構與處理程式的定義與追溯關係就顯得十分重要。無論哪一種設計方式,其實都會要求資料結構與業務邏輯的對應關係,E-R Model與資料庫的正規化都可以讓我們設計出最佳化的資料結構。

OOAD的介紹裡常說它是貼近自然界的設計方式,一部分的原因是其設計的重點在於物件的封裝,將系統裡的資料依據特性分別包裝在對應的物件,同時也將處理資料的程式封裝在一起。功能依Use Case Driven的方式設計,強調功能裡應該具有的每一個動作這比起依資料變化所做的設計,更要求了做事方法的設計。

現在的設計方向走到了服務導向,希望連Use Case都可以做到reuse。設計從資料層次,往上推展到處理流程,再往上擴充到整個功能,開發時越來越便利的使用,表示設計時要容納更多的考量。隨著封裝更多的邏輯,除了要保證功能一切要正常之外還要顧慮到使用上的變化。每個功能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難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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