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L04 系統的製程(8)──決定每一個Activity的所屬Module

Activity List裡是系統必須要具備的所有動作,在這裡我們要做的是定義每一個Activity負責處理Module。把系統比喻為公司的話,Module就等同於部門的意義,因此在這裡應當去劃分所有的工作到它應屬的部門裡。

儘量把內容相近的Activity編排在同一個Module裡,如果數個Activity屬於同一個Module的定義但是在意義上有所差異,可以為該Module定義附屬的Module。比如說有些Activity都是與系統設定有關,但是部分在系統讀入後就固定下來,有些則允許使用者在執行時設定,那麼就可以分成兩個不同的Module來負責。

理想的情況是一個Activity都可以找到一個負責的Module,如果在安排的時候發現需要兩個以上的Module才能達成一個Activity的話,就需要研究那個Activity是要再加以切割或者這樣就是最適合的,在後者的場合我會將它們都配置到一個稱為API的Module並略為註明需要哪些Module的動作來達成。

分派Module的結果可以填寫在Activity List的表格裡,依Activity所在的Swimlane放在對應的Module Name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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