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1日 星期六

C09 做人的方法(2)──做應該做的

在現實生活的事件發生時,每個參與處理單位與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權責,對事件應有的全部反應都切分給各個單位分開處理。從事件角度來看,經過所有單位處理之後就完成了反應;從單位角度來看,就需要知道事件發生時屬於自己該處理的內容。

當我們去政府機關辦事時,通常會知道應有的處理步驟,然後依照流程一關一關地處理事情。處理步驟的每一關都有對應的單位對應,我們必須依序到各相關單位做屬於該單位應處理的步驟。表單在前一步驟處理後來到自己的單位,這時會先檢查表單內容是否已有之前單位處理後的印記與資料,接著做我們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完後再傳遞到下一個單位去。

在切割處理步驟的同時,會依處理步驟的特性交給適當的單位作處理。把全部項目的處理流程訂定妥當之後,每個單位會有所有處理事件裡在什麼時間點該做什麼事的總表,同時也在處理事項時清楚地定義出單位的特性;所有單位都只會處理符合自己特性的事。

在什麼時間做什麼樣的事,做屬於自己的事而不侵越他人的範圍,這也正是做人應遵循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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