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0日 星期五

C08 設計時由上往下

有些人在設計功能時,會在確認需求後就直接定義這個功能應該有哪些元件,應該有哪些方法。問題是,這個功能該有些什麼,不該有些什麼就只能靠個人的判斷嗎?在科學的領域裡,每一件事物的存在應該都有其道理,能夠根據道理來導出合理的結論。

設計應該遵循這樣的原則。功能實作的所有線索全都在System Requirement Specification裡,我們可以參照Activity Diagram中系統的反應動作來決定系統應該有的行為。在決定系統行為的同時,也要依據動作步驟的說明定義對應的功能元件。

根據元件設計的準則(高內聚、低耦合),把特性類似的動作交給同一種元件來處理,元件與元件之間利用介面呼叫以達到可抽換使用元件的目的,如此一步步架構出功能所必須使用到的元件。確認功能使用到的所有元件之後,還得決定元件要放在硬體的哪一層裡,同時對應著硬體間的溝通橋樑再設計傳遞的方式。

一個功能一個功能慢慢地設計,遇到類似的動作時提出為共用的元件,遇到差異的動作時規定如何判別走不同的路。靜態的架構漸漸浮現,動態的呼叫對應需求,日積月累之後就能夠完成系統的開發;當然,目前講的都只是通則,後面還有很多實際的工作在前頭等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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